黃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試點工作日前啟動。試點工作將按照“水陸統(tǒng)籌、以水定岸”原則,全面摸清黃河流域入河排污口底數(shù),推動建立“權(quán)責清晰、管理規(guī)范、監(jiān)管到位”的排污口管理長效機制,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
本次試點范圍包括汾河、湟水河和黃河干流甘肅段等河流(段),分別作為黃河中、上游流域試點地區(qū),涉及山西、甘肅、青海3省12地市(州),力爭用2—3年左右時間,完成入河排污口“查、測、溯、治”四項任務(wù)。
據(jù)介紹,查就是摸清底數(shù),測即開展監(jiān)測,溯即進行溯源,治就是分類整治。2020年工作重點是完成排查任務(wù),借鑒采用長江、渤海排污口“三級排查”的成功經(jīng)驗,分為無人機航測、人工徒步排查和專家攻堅排查“三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