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股權激勵方案獲得股東大會表決通過,但中小投資者卻明顯反對,本欄認為,股權激勵應該真正起到激勵經營者的效果,不能損害到中小股東的利益。
股權激勵的目的是什么?按照教科書上的解釋,是通過給上市公司的員工或者高管設定一個有些難度的目標,然后激勵他們努力工作,從而推動公司業(yè)績提升,進而推動上市公司股價上漲,股東獲得財產性收入,員工或者高管也能在股價的上漲過程中獲利,從而達成資方和勞方共同獲利的結果。
所以本欄認為,股權激勵的宗旨是首先要讓投資者能夠獲利,然后股權激勵的員工才能獲利,而不是用極其低廉的價格讓投資者給員工發(fā)福利。
試想,美亞光電的行權價格只有市價的一半,如果要讓行權員工出現虧損,現在的股價需要下跌一半才能做到。但是這樣程度的跌幅,如果沒有公司爆雷,恐怕很難實現。哪怕投資者持有的美亞光電股票虧損三成,獲得股權激勵的員工也能賺得盆滿缽滿,這顯然是不科學的。這樣的股權激勵做不到投資者和員工共同獲利的目標,更像是員工單方面盈利的“股權福利”。
同時,股權激勵必須要讓激勵對象有較大的挑戰(zhàn),如果沒有挑戰(zhàn),或者挑戰(zhàn)系數很低的話,股權激勵計劃的本質就已經變味了。另外,股權激勵的價格不宜設置得過低,要不然同樣起不到股權激勵的作用。
正確的股權激勵計劃應該是什么樣的?本欄認為股權激勵的行權價格應該略高于市價。因為如果美亞光電真的實現了行權條件,股價也大概率據此出現同比例增長,那么公司的股價會有不錯的漲幅。也就是說,員工即使按照市價行權購買股票,也能獲得巨大的利潤,這樣才能做到投資者與員工的利益一致,而不是誰在動誰的奶酪。
不要認為員工按照高于當前市價的價格行權買入股票是吃虧了,因為員工可以在1年、2年、3年之后看到當時的股價,再決定是否按照現在的股價來認購股票,這就是穩(wěn)賺不賠的買賣,所以高于現價的股權激勵對于公司員工來說依然是劃算的。
如果把這個股權激勵看成一個期限為1年、2年、3年的看漲期權,那么這個期權即使是虛值的也會有很高的價值。
可喜的是,現在的中小投資者已經有了很強的維權意識,知道在股東大會上投出反對票,雖然最終股權激勵計劃依然通過了,但是這也引起了管理層的高度重視,發(fā)出了問詢函,如果投資者對于這個股權激勵還有異議的話,也會通過用腳投票來保護自己的權利,總之,這樣低價、簡單的股權激勵,確實對中小散戶并不公平,這對于投資者來說就是噩夢,也不是一個合適的股權激勵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