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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額上浮20%,二套貸款取消首套房總面積上限】 江蘇省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關于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南京調整了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政策,以及加大對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購房租房支持力度。具體看,多子女家庭(有兩個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最高可貸額度,在普通家庭貸款最高限額基礎上上浮20%,即多子女家庭最高可貸額度為60萬元/人、120萬元/戶。對于無房的多子女家庭,每月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限額提高20%。在住房公積金貸款方面,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時,首套房面積認定標準為:家庭已有一套住房人均建筑面積不超過40平方米;不再限定現(xiàn)有首套房面積。此前,南京購買第二套住房時,已有首套住房建筑面積不得超過12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