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鄭州市車管所接連發(fā)現有人企圖使用偽造證件辦理車駕管業(yè)務。對此,車管所民警提醒有此類想法的人別僥幸,偽造證件不可能蒙混過關,一旦發(fā)現必將追究法律責任。
6月13日13時40分,50多歲的張建某到市車管所車務科幫人辦理機動車業(yè)務。在導辦臺,當他提供宋某的身份證及車輛登記證書進行初檢時,引起導辦人員的注意。“身份證太假了!我們想不注意都難!”導辦人員立即將情況向科室領導進行了匯報。
當張建某帶著證件到業(yè)務窗口辦理時,讀卡器讀不出任何數據,假證確鑿無疑。而其提供的車輛登記證書經過民警認真檢查,也確定屬于偽造。
民警在穩(wěn)住對方的同時,立即通知轄區(qū)派出所。嵩山路公安分局治安一中隊民警趕到現場,將張建某控制。
面對民警詢問,張建某承認,所持宋某的身份證和車輛登記證書都是偽造的。
目前,張建某因使用偽造、變造的證件、證明文件被行政拘留14日。同時,警方正在追查這些偽造證件的來源。
市車管所所長史一介紹,一些人為了達到個人不可告人的目的,攜帶偽造的身份證、居住證、車輛登記證書、結婚證、戶口簿等手續(xù)到車管所辦業(yè)務。“他們不知道的是,現在各種防偽識別技術非常先進,假證件根本就不可能會蒙混過關!”半年內,鄭州市車管所已經查獲了30多件各類假證件,假證使用人也受到了相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