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42人、7家單位的遼東灣海洋動物盜獵案近日在大連長興島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首批受審的共有16名被告人,該團伙大肆獵捕斑海豹幼崽,已涉嫌構成非法獵捕珍貴野生動物等犯罪。
據悉,斑海豹也叫大齒斑海豹、大齒海豹,是唯一能在中國海域繁殖的鰭足類動物,屬中國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渤海遼東灣是全球斑海豹8個繁殖區(qū)之一。
該系列案件分三批審理。第一批為獵捕部分,涉及16名被告人;第二批為收購運輸出售部分,涉及11名被告人;第三批為收購部分,涉及7家被告單位、15名被告人。
大連長興島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控,2018年2月至2019年2月,劉某勇、孫某輝等16名被告人在遼東灣數次結伙獵捕斑海豹幼崽,最多一次捕獲12只,最少一次捕獲2只,共計捕獲斑海豹幼崽57只。后孫某輝聯系翟某堃(另案處理)將其中的10只斑海豹幼崽以人民幣1000元至1萬元不等的價格售出。
公訴機關認為,劉某勇等15名被告人的行為構成非法獵捕珍貴野生動物罪,孫某輝構成非法獵捕珍貴野生動物罪、非法出售珍貴野生動物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法院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