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某高校大二學生小謝,在2015年5月向一個借款平臺借了一兩千元錢后,從此被貸款平臺纏住。幾年下來,她不斷地借款、還款,總共欠下借款20多萬元。小謝家里只有父親在外打工,一年收入僅4萬元左右,他們選擇了報警,但警方認為此事不在其管轄范圍,使小謝和她的父母陷入孤立無援的困境。(《華商報》1月2日)
小謝所經(jīng)歷的,是曾經(jīng)猖獗一時的“校園貸”。前幾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手機App大肆推銷高利借貸。他們打著“助學”的旗號,將目標重點放到涉世未深的大學生身上,甚至公然到大學校園里設攤推銷,由于其借貸額度可以低到幾千元幾百元,一時在學生中很有市場。但是,由于其設置了各種讓學生難以識別的“套路”,特別是其利息高得駭人,學生很難按約還債,而一旦違約,不法分子就會采取各種手段惡意逼債,導致有的學生在壓力之下不得不休學、出賣隱私,甚至出現(xiàn)跳樓自殺的悲劇。
經(jīng)過教育、公安等部門的通力合作,現(xiàn)在“校園貸”已被從大學校園里清除出去,但是從小謝的遭遇來看,以高利貸為套路的惡性金融并未徹底絕跡,它們?nèi)匀辉谖:ι鐣嶋H上,“套路貸”的欺詐性是很明顯的,即以小謝去年11月21日的一筆2000元借款來說,先要扣去服務費600元,到11月27日,就產(chǎn)生逾期滯納金1320元,短短6天時間,她已經(jīng)為這筆借款背上了3300多元債務,就金額來說不算大,但這種借貸方式“吸血鬼”的特性是一目了然的,這種借貸明顯超過了國家有關規(guī)定,各種惡意逼債手段更是完全違法,警方完全有責任進行法律干預。
就這起事件來說,大學生也有教訓可以吸取。“校園貸”的受害者大多是年輕學子,他們已經(jīng)是成年人,具有法律上的完全民事能力。但是,目前很多大學生都是獨生子女,從小就生活在父母的寵愛之下,由父母包辦了一切,生活自理能力較差,特別是對賺錢的甘苦缺乏足夠的體認,對消費活動也缺乏必要節(jié)制,導致過度追求超越自身和其家庭經(jīng)濟狀況的高消費,再加上大學生對社會的復雜性缺少認識,對于借款,尤其是這種向陌生人借款沒有必要的警惕和自我約束。因此,面對一再發(fā)生的“校園貸”悲劇,大學生也有必要進行反思,加強自律。一味地把責任推給學校管理,一方面會加重大學管理的負擔,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大學生的成熟和成長。
就大學生來說,很少會發(fā)生“火燒眉毛”的借款需求,大多數(shù)“校園貸”都是為了買一部手機或者買一件漂亮衣服,甚至是為了在同學中間擺闊。大學生不是不可以享受時尚生活,但是大多數(shù)大學生畢竟還沒有工作,用錢要依賴父母,追求時尚生活必須量力而行,不僅量自己的力,還要量父母的力。如果多想想父母勞作的辛苦,就應該奉行艱苦樸素的生活作風,遠離“校園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