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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王元翰傳》稱:“元翰居諫垣四年,力持清議。摩主闕,拄貴近,世服其敢言。然銳意搏擊,毛舉鷹鷙,舉朝咸畏其口。”
王元翰,字伯舉,明朝云南寧州(今屬華寧縣)人,身為國家言諫監(jiān)察官。性情耿直的王元翰敢于揭發(fā)腐敗官僚,不懼人言世故、不顧身家性命,敢于為民請命。
(資料圖)
明朝內(nèi)閣大學(xué)士沈一貫,是王元翰會試時的考官,按科舉制度,王元翰應(yīng)尊其為“房師”。有人為了拉攏王元翰,私下對他說:“相公(沈一貫)很器重您,您今后何以報答相君呢?”王元翰嚴肅回答說:“知己之恩,同于再生,學(xué)生何敢忘懷!然而,人臣之間無私交。如果相公開誠布公地為國為民,學(xué)生自當(dāng)好好效力;不然,只因為私人關(guān)系而忘記國家的恩德,豈不辜負了相公對學(xué)生的期望?”
萬歷三十二年(1604年),王元翰先后任吏部和工部給事中。當(dāng)時“浙黨”“閹黨”“齊黨”“楚黨”“東林黨”等官僚集團“黨爭”很激烈,萬歷皇帝耽居深宮,不見朝臣,不理政事。王元翰上疏指出這是造成國家政治“紀法分義、頹蕩凌亂”的根本原因。他呼吁皇帝“立即視朝”,與大臣們商議急事,同時讓監(jiān)察官“隨朝見面”,直陳天下利弊是非。針對“房師”沈一貫上疏辭官攻擊別人,王元翰上疏指斥沈一貫為自己開脫罪責(zé),混淆視聽,制造糾紛,早該離職。王元翰還上疏反對勞民傷財?shù)摹叭蟮罟こ獭保环磳鹿賹?quán),貪扣礦稅;反對貪官惡吏盤剝商人等。
王元翰的正直敢言激怒了“浙黨”和“閹黨”派官吏。他們暗中密謀,捏造罪名,上疏彈劾王元翰貪污廠庫銀,收受他人賄賂多達八九十萬兩,河南輝縣的“田地半入其手”。面對誣陷,王元翰“抗疏辯罵”,聲稱:“仆若乘勢括財,言清行濁,則頭可斷而心不服?!比f歷皇帝只是“置之弗問”。
無奈之下,王元翰請掌管京城地區(qū)治安的官吏聚集在正陽門下,然后把自己的全部家當(dāng)收拾好,裝成行李,總共“十余抬”,命家人和仆役全部抬到正陽門下,接受當(dāng)街查驗。大家眼前,除了書籍、筆墨,不過都是些非常普通的什物家具。這時,王元翰對著皇宮方向叩頭慟哭:“微臣我遭此誣陷,一時有口難辯。自覺無顏玷污清班,不能再留在監(jiān)察官中,為陛下激濁揚清了!”說完,他便率領(lǐng)家人,邁步走出了都門。
誣陷他的人以“擅離職守”為由,先后將王元翰降為刑部簡較、湖廣按察知事等小官。王元翰并不就范,從此走上了云游天下、流浪漂泊之路。當(dāng)時,不少正直的官員無論知與不知者,紛紛上疏為他辯護。天啟元年(1621年)和崇禎元年(1628年),王元翰曾兩次被人提出平反,推薦入朝,但終因“閹黨”遺孽從中梗阻,未能重新起用。
崇禎六年(1633年)七月,王元翰在南京重病不起。臨終之時,他拉著朋友的手說:“我病中雖有千魔,心中卻無一事!”他死后,“殮衾不備,買棺無資”,全仗朋友出錢經(jīng)辦喪事。
作者單位:華寧縣紀委監(jiān)委
審稿:張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