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自如“甲醛門”后續(xù):多起案件宣判,租客獲賠償)
2018年8月,陸續(xù)有多名租客向中新經(jīng)緯客戶端反映,長租公寓品牌自如出租的房屋存在空氣質量問題,租客們或多或少都出現(xiàn)身體異樣。該事件報道后,引起廣泛關注,自如公司也給出改進方案。中新經(jīng)緯客戶端近日在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上查詢得知,數(shù)起租客因室內空氣質量問題起訴自如公司的案件中,退還房租、押金、服務費的訴請得到了法院支持。
在一起案件中,身為孕婦的租客,在自如公司空氣質量不合格的房間居住3個月,后胎兒發(fā)育不良導致引產,租客訴請自如公司賠償醫(yī)藥費、精神損害賠償金。不過,因未充分舉證證明引產與租住房屋內甲醛和TVOC濃度超標間的因果關系,該項訴請未獲法院支持。
自如公司被判違約
北京市順義區(qū)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判決書顯示,原告丁某龍稱,2018年6月其與被告北京自如生活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租住時已明確告知自如公司管家,因家中有老人和孩子,對空氣質量非常敏感。管家告知丁某龍上述房屋已空置小半年,空氣質量沒有問題。
2018年10月,自如公司管家告知丁某龍房屋檢測結果不合格。在與自如公司協(xié)商未果后,丁某龍將后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退還租金24540元、服務費3926元,訴訟費由自如公司負擔。
對于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導致租客身體不適的問題,自如公司認為,影響甲醛是否超標的因素有很多,家具、服裝及食品中都含有甲醛成分,目前很難證明是房屋及房屋內的相關租賃物造成的,請求法院駁回原告訴求。
不過,法院認為,雖然涉案房屋空氣質量問題未明確約定在合同條款中,但并不影響自如公司違約行為的成立。涉案房屋的出租用途為居住,自如公司作為出租方,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是其法定的基本合同義務,而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會對居住人的健康產生影響,是毋庸置疑的。
自如“甲醛門”后續(xù):多起案件宣判,租客獲賠償
原告丁某龍判決書 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
最終,順義區(qū)法院支持了原告丁某龍的全部訴請,即解除租賃合同,退還租金24540元、服務費3926元,自如公司負擔案件受理費256元。
中新經(jīng)緯客戶端查詢到的另外三起因空氣質量問題起訴自如公司的判決書中,法院都認可了檢測機構出具的、涉案房屋室內空氣質量不符合《室內空氣質量標準》的檢測報告,也據(jù)此判決自如公司退還房租、押金、服務費、空氣質量檢測費等。
北京市東元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李松對中新經(jīng)緯客戶端表示,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會讓房屋喪失或部分喪失居住功能,出租方自如公司對此負有責任,法院作出退還租客全部房租、押金的判決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