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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訴趙薇案新進(jìn)展:祥源文化15起上訴被駁回 維持原判

北青網(wǎng)-北京青年報 | 2019-06-20 10:23:49

6月18日,祥源文化發(fā)公告稱,6月17日收到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發(fā)來的15份《民事判決書》,根據(jù)《民事判決書》顯示,法院對15起上訴案件審理終結(jié)并作出二審判決,駁回祥源文化上訴,維持原判。

祥源文化表示,此事不會對公司正常經(jīng)營造成影響。

1月18日,祥源文化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fā)來的上述15起案件的一審判決書,判決祥源文化合計賠償人民幣432,239.89元(含賠償款、利息及案件受理費)。一審判決后,祥源文化上訴。

2016年11月,龍薇傳媒曾試圖以30.6億元資金收購萬家文化(現(xiàn)名祥源文化)29.135%的股份,而其中自有資金僅0.6億元,杠桿率高達(dá)51倍。

2017年11月,證監(jiān)會認(rèn)定,龍薇傳媒收購行為涉嫌信披違法。

2018年4月16日晚,證監(jiān)會公布了對萬家文化的處罰結(jié)果:孔德永、黃有龍、趙薇、趙政受到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其中黃有龍、趙薇、孔德永5年內(nèi)禁入證券市場;萬家文化、龍薇傳媒均被處以60萬元罰款,并被警告及責(zé)令改正。

2019年1月17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17位股民起訴祥源文化證券虛假陳述責(zé)任糾紛案作出一審裁決,判決祥源文化、趙薇等被告共計賠償股民48.8萬元人民幣。

2019年2月,有媒體報道稱,祥源文化和趙薇不服一審判決,已經(jīng)提起上訴。

2019年5月17日,祥源文化公告稱,公司、龍薇傳媒、孔德永、趙薇等涉及證券虛假陳述責(zé)任糾紛案件已經(jīng)宣判,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公司等賠償原告79.6萬元。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張蕊

  • 標(biāo)簽:股民訴趙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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