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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學生信息采集簽字確認后不得更改

鄭州日報 | 2020-05-06 08:51:34

今日起,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試信息采集啟動,5月20日前,省會初三年級在校學生須完成信息采集。

按照規(guī)定,初中九年級在校學生均須參加全省統(tǒng)一的信息采集,九年級學生集中采集時間:2020年5月6 日~20日。學生信息采集內容包括基本信息、監(jiān)護人、學習簡歷、照片、證件等信息。其中,學生基本信息由考生學籍所在基礎教育部門或學校統(tǒng)一錄入。學生本人通過登錄河南省高中階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務平臺(http://zk.haedu.gov.cn),如實填寫監(jiān)護人、學習簡歷等信息,并向學?;驁竺c提交相應證件。

學生照片采集統(tǒng)一使用招生信息服務平臺的采集軟件進行采集或者按要求的格式導入。學生照片應按照第二代身份證照片標準通過數(shù)碼照相采集,不得采用翻拍、掃描等形式采集照片信息。照片信息要求正面免冠彩色。學生照相時應統(tǒng)一為藍色背景,平視正前方,著深色有衣領的衣服,不戴耳環(huán)和項鏈,頭發(fā)自然平整不能遮住雙耳和眉毛。學生證件信息采集統(tǒng)一使用招生信息服務平臺的采集軟件進行采集或者按要求的格式導入。證件信息要求正面彩照,證件水平居中,信息清晰可見,圖像內容真實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采用導入方式,則證件信息應以學生身份證號命名的jpg圖像格式進行導入。證件信息采集一般以身份證為主。

學生信息采集完成后,初中學校應將學生信息采集表進行打印,經學生本人及其監(jiān)護人核對簽字確認后,在學校進行公示。學生信息一經簽字確認,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初中學校應將學生采集信息及時上報省轄市或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并妥善保管學生簽字確認的紙介質材料,存檔備查。(記者 王紅)

  • 標簽:學生信息采集,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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