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發(fā)揮公積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職工家庭合理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chǎn)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近期推出“六重利好”政策禮包!
(資料圖)
利好一:促進先進模范人物和高層次人才和諧住居
榮獲省部級以上榮譽的先進模范人物,獲聘副高級以上專業(yè)技術(shù)職務(wù)、市委引進人才和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等高層次人才,在永州購建房,享受以下支持政策:一是放寬公積金使用時效。首次使用公積金不受購建房時間限制,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購建房時間放寬到五年內(nèi)。二是提高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最高貸款額度可達100萬。三是放寬公積金還貸提取頻次。償還房貸可每月提取公積金。四是提高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無自有住房的租房戶,可每月按實付租金提取公積金。
利好二:政策紅利惠及靈活就業(yè)人員
個體工商戶、進城務(wù)工人員等只要正常繳納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就可以繳交公積金,獲得最低20萬元的公積金貸款資格。
利好三:增加公積金使用次數(shù)
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使用資格由一共2次放寬為分別2次。一是動態(tài)認定提取套數(shù)。申請日起5年內(nèi)購建房提取未滿2套的,可以提取公積金。二是單獨認定貸款次數(shù)。2009年1月1日后,公積金貸款未滿2次的,可以申請貸款。
利好四:提高二孩、三孩家庭貸款額度
合法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分別提高至60萬元和70萬元。
利好五:補交房屋土地性質(zhì)變更稅費可提取公積金
房改房、拆遷安置房土地屬性變更為“出讓”補交稅費可提取公積金。
利好六:提高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
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可按實付房租提取公積金;租住商品住房的,最高提取額度提高至每月1600元。
附:《關(guān)于調(diào)整永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