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動機
近日,記者接到河北滄州的讀者小李來電稱,其在駕校培訓時遭遇多收培訓費的問題。在報名當地一所駕校時,對方一次性收費4800元,而在報考科目三前,駕校教練又短信通知其再交1000元“培訓費”,稱交錢后包通過。小李拒絕再交費,之后受盡冷眼和刁難。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當前,隨著車輛普及和人們出行需求的增加,考取駕照幾乎成為人生的“必修課”,許多大學生在校期間或利用寒暑假考取駕照,而駕校培訓是考取駕照的必經一環(huán)。
駕校培訓存在哪些亂象?該如何進行整治?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采訪。
記者 韓丹東 實習生 王意天
今年大學畢業(yè)的肖云(化名)回到老家湖南常德工作后,為了上下班方便些決定考個駕照。
經他人介紹,肖云聯系了自稱當地某知名駕校的張教練,隨后被張教練帶到該駕校報名處體檢報名,現場交了4300元學費。
交學費前,肖云向張教練再三確認,后續(xù)是否有其他收費項目,張教練一再表示:只有這4300元。
科目一完成后,張教練開車接肖云去科目二練車場,經過一個多小時的顛簸抵達訓練場,可門口招牌顯示這是另外一所駕校的訓練場。對此,張教練稱是自家駕校訓練場正在維修。
開始練車后,坐在副駕駛的教練全程一副“臭臉”,肖云問一句,半天答一句。訓練結束后,有其他學員提醒肖云,下次訓練記得給教練帶包香煙。
臨考試前,肖云收到張教練發(fā)來的信息“轉我500塊錢,這次科目二的費用”。肖云對這項費用提出質疑,張教練態(tài)度強硬地說:“這500元包含200元的模擬考試費、接送費和住宿費,如果不交就沒法參加考試?!逼扔趬毫Γぴ浦缓媒诲X。
科目二考試前一天,教練將肖云帶到住宿點——一棟三層高的自建民房,狹窄的房間擺放了三張單人床,食宿條件極為簡陋。
有過一次考試經歷的舍友告訴肖云,每次考試都會來這個地方吃住,也可以選擇不吃不住,但500元錢得交,否則第二天會很狼狽。有人曾經沒交錢,結果教練連考試時間和地點都沒有通知他。
不久后,準備科目三考試的肖云又收到了要交“考試費”的短信,又一次住進了這個地方……向《法治日報》記者回憶起這段經歷,肖云坦言自己就像“待宰的羔羊”。
多位受訪者說,駕校培訓“潛規(guī)則”多,在駕校學車過程中都存在被迫多交費的問題,這些費用包括燃油費、練車費、考場費、模擬費等,而他們中大多數人為了順利通過培訓考試,最終選擇了沉默。
記者在調查中還發(fā)現,在一些駕校的招生廣告中,包含大量“低價包過”“快速拿證”的宣傳語,不少學員說,這些廣告具有很強的誘導性、欺騙性,一旦報名,煩惱不斷,并存在退費難、維權難等問題。
公開報道顯示,近年來,多地出現“黑駕校”“黑教練”,一些機構、教練打著正規(guī)駕校分校的旗號大肆招生,等學員交完錢便溜之大吉。
來自福建福清的張同學就深陷“黑駕?!敝校衲晔罴?,他報名當地一家駕校,該駕校宣稱是福建當地一家知名駕校的分校。
按照教練要求,張同學直接添加了其社交賬號,轉賬學費3100元。但教練遲遲沒有將合同發(fā)來,張同學再三催促也沒有得到教練的明確答復。
等考完科目一,張同學提出練習科目二時,教練總是含糊其詞。眼看開學在即,他向教練提出退費請求,對方直接“失聯”了。
針對上述駕考亂象,各地紛紛開展整治行動,如山東聊城于今年年初將駕駛培訓監(jiān)管服務平臺與考試系統聯網對接,全市持續(xù)開展“黑駕校、黑培訓點、黑教練車”集中整治行動,出動執(zhí)法人員456人次,查處“黑駕校、黑培訓點”70家,“黑教練車”83輛。
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孟強說,駕考培訓中的亂象,既是對學員的一種違約行為,同時也是一種行政違法行為。如果駕校宣傳得很美好,而學員報名交費后卻無法享受到其承諾的服務,或者事后單方增加收費,都構成了對學員的違約,學員可以根據民法典合同編的相關規(guī)定,主張駕校的違約責任。
孟強還提到,如果這些駕校亂象的背后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參與,那么相關人員則可能要承擔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主任周旭亮說,根據交通運輸部《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guī)定》,駕校不按照全國統一教學大綱進行培訓,以及未在備案的教練場地開展基礎和場地駕駛培訓的,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yè)整頓。未按規(guī)定聘用教學人員,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其收費項目、收費標準,以及使用不符合規(guī)定的車輛及設施、設備從事教學活動,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報批評。此外,因駕校車輛及其他設施不符合標準導致重大安全事故的,相關責任人員還可能受到刑事處罰。
不合理收費、不簽合同教學、質量差等亂象頻發(fā),駕校學員維權難是亟待解決的問題。孟強說,學員遭遇上述問題,首先應當保存證據,留好付款記錄等,然后與其交涉,如果仍然不能兌現合同約定,則可以起訴駕校,也可以向交通主管部門進行舉報。
“治病”須從根源抓起。孟強直言,在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都已經有了相應依據的情況下,應當抓落實、抓執(zhí)法。首先,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對各類駕校定期檢查,按照《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逐項檢查落實情況;其次,應當為學員提供通暢的投訴舉報渠道,搜集相關違法線索,為執(zhí)法做準備;最后,學員應當有法律意識、維權意識、證據意識,遭遇“黑駕校”“黑教練”不能忍氣吞聲、自認倒霉,而是要依法維權,這樣才能凈化駕校培訓市場。
周旭亮認為,在從事駕校培訓業(yè)務由“事前審批”轉變?yōu)椤笆潞蟊O(jiān)督”的大背景下,相關執(zhí)法部門應當加大對駕校經營的執(zhí)法巡查力度,及時發(fā)現、制止、查處不規(guī)范的駕校經營活動。學員在選擇駕校前應當充分了解駕校資質、培訓能力、教學場地、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等情況,不能哪個便宜選哪個,防止貪小便宜吃大虧。群眾一旦發(fā)現有違規(guī)從事駕駛員培訓業(yè)務的不法情形,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讓“黑駕?!薄昂诮叹殹睙o處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