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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觀察|為救人女童申辦表彰,可以但還不夠

2023-07-06 08:56:15來源:正義網(wǎng)  


(相關資料圖)

7月5日,一則#8歲女孩為救同學不幸溺亡#的話題登上微博熱搜。據(jù)《杭州日報》此前報道,廣西一名8歲女童近日為救落水同學不幸溺水身亡,家人在岸邊哭得撕心裂肺。女孩的父親稱,被救的小朋友不會游泳,所以孩子第一時間想去救同伴。事發(fā)后,被救小孩家人表示了感謝,相關部門正在申辦見義勇為。

“小天使,一路走好!”新聞留言區(qū),很多網(wǎng)友這樣表達對小女孩的悼念之情。而對當?shù)貫楹⒆由贽k見義勇為的做法,則有網(wǎng)友提出了不同意見:“這樣的見義勇為還是不宣揚的好”“我不斷跟我女兒強調救人要找大人幫助,千萬不要自己去,小孩子沒有這個能力”。——孩子舍己救人的精神令人感佩,可一旦表彰,就有可能被其他孩子學習效仿,似乎又與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全民共識有了抵觸。那么,對于未成年人的見義勇為之舉,究竟該不該進行表彰和獎勵?這個問題涉及到道德、安全兩項重要價值的沖突與選擇,既值得深思,又需要慎行。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女孩舍己救人的行為在性質上就是見義勇為,這一點無論在道德還是法律層面都沒任何異議;同時,國家對見義勇為者實施表彰獎勵,更沒有理由將未成年人排除在外。就此次事件來說,當?shù)貫榕⑸贽k見義勇為,既是正當履行職責,又可給死者家屬以真切的慰藉。很多時候,對剛經(jīng)歷喪女(子)之痛的父母來說,無論是精神上還是物質上,適當?shù)谋碚锚剟疃伎赡苡兄H穗y以理解的重要意義。這里需要強調的一點是,父母既是孩子的監(jiān)護人和法定代理人,又是死者家屬,有關部門申辦見義勇為,應當尊重孩子父母的意見,取得父母的同意;在父母同意或主張為孩子申辦見義勇為的情況下,其他人并沒有“喊?!钡臋嗔?。

為做了好事的好孩子申請表彰獎勵,為什么又讓很多人憂心忡忡?很顯然,這次舍己救人,代價實在太沉重了。要知道,即便在成年人的世界里,“見義勇為”四個字往往都蘊含著嚴峻的現(xiàn)實危險性。孩子們應當在家庭、學校、社會、政府、司法等力量的有效保護下健康學習和成長。這個過程中,對孩子的德育(包括見義勇為)、智育(包括危險預判能力)、體育(包括救助能力)等方面需要綜合平衡推進。無論家長還是老師,在培養(yǎng)孩子見義勇為等美德的同時,還要特別教會他們如何保護自己,遇事量力而行。特別是這個女孩還處于10歲以下的年齡段,日常教育中更應以培養(yǎng)其自我保護意識為主。所以,網(wǎng)友們對此次申辦見義勇為的情況表現(xiàn)出的擔心,確實也在情理之中。

對孩子們來說,美德與安全都極端重要,但兩者需要的是統(tǒng)一,而不是對立。這也就意味著,對此次舍己救人事件,表彰獎勵與相關提醒也應同時并重,不可偏廢,學校是如此,有關表彰單位也應如此。因此,建議當?shù)赜嘘P部門一方面積極依規(guī)辦理表彰獎勵事宜,大力弘揚好人好事,同時也要給學校、家長和孩子們做好安全提示。特別是見義勇為確認部門,由于角色特殊、對相關情況掌握充分,由其作出的安全提示,很可能發(fā)揮出獨特的作用。

既鼓勵見義勇為者的“勇”,又能關懷每個人的“安”,也許只有如此,見義勇為獎勵工作才能走上良性發(fā)展之路。

[版面編輯:石佳] [責任編輯:楊景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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