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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嫌網速慢燒毀電信設備被判7年 通訊中斷28至50小時

2022-01-12 11:02:04來源:網絡  

該男子認為網速慢燒毀了電信光交箱,這個操作也沒有sei,當然他也要為這種行為買單。

近日,廣西某男子因網速慢燒毀電信光交箱,犯破壞公共電信設施罪被判處7年監(jiān)禁。2021年6月22日,岑溪男子藍某在網吧上網,因覺得網速太差,有破壞電信設備的想法。

隨后,藍用打火機點燃隨身攜帶的紙巾,燒毀了十字路口的電信光交箱,造成岑溪市政府、人民醫(yī)院及附近居民共3937戶,通訊中斷28-50小時。

一審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藍拒絕接受上訴,二審維持原判。對于上述行為,專家還表示,行為人故意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和公共電信設施,直接構成犯罪。

標簽: 男子嫌網速慢燒毀電信設備被判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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